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浏览:1202次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7日

一、招生院校(专业)
    纳入我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本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和认可我省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音乐类专业。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主要专业课程设置等介绍请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一定音乐艺术专长。
三、报名
    考生先进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名,然后进行高考文化考试报名。
  (一)专业省统考报名:已办理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选报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和现场信息确认手续的考生,凭《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艺术专业报考证》)、身份证,于专业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领取《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二)高考文化考试报名:考生须在2010年高考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艺兼文或艺兼理的报名手续。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视唱听音:A、B两个部分(视唱和模唱)考试;
    声乐:独唱自选歌曲1--2首,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
    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水平的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二)考试时间、地点:专业考试时间2010年3月11日—3月18日,考点待定。考生参加考试的批次(时间)安排,将根据各设区市考生报名数确定,于3月3日左右在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考生须凭《艺术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在规定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报到领取《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考试逾期不补。
五、成绩公布
    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于2010年3月底前在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附则:1.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2.考生考试一律背谱演奏、演唱。
          3.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4.此招生简章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发布。
     浙江教育考试网址;www.zjzs.net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9年12月